為什么要用美團支付pos機

 新聞資訊3  |   2023-09-08 11:05  |  投稿人:pos機之家

網上有很多關于為什么要用美團支付pos機,美團拒絕支付寶的知識,也有很多人為大家解答關于為什么要用美團支付pos機的問題,今天pos機之家(www.tjfsxbj.com)為大家整理了關于這方面的知識,讓我們一起來看下吧!

本文目錄一覽:

1、為什么要用美團支付pos機

為什么要用美團支付pos機

眾所周知,支付寶和美團的背后是阿里和騰訊兩大互聯(lián)網商務巨頭,這件事情似乎有二者角力的意味。但這場糾紛的評判并不涉及兩巨頭之間誰是誰非,因為同一個道理是彼此互相適用的:商家有權選擇支付工具。

互聯(lián)網商務中非接觸式交易的特性天然排除了現(xiàn)金交易的選項。在互聯(lián)網市場成熟的進程中,各家支付工具也次第出現(xiàn)。支付寶曾經是國民級的互聯(lián)網支付應用軟件,但隨著移動互聯(lián)網的普及,微信支付也至少獲得了平起平坐的地位。除此以外,主要商業(yè)銀行均已經提供了便捷的電子支付手段。包括“美團支付”在內,又有數(shù)百家小型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獨立存在。

故而,盡管支付寶和微信的市場優(yōu)勢明顯,但互聯(lián)網支付業(yè)本身是一個活躍、多元、開放的市場,誰都不是永遠、理所當然地有一杯羹。電子支付對消費者而言,是免費的,對商家而言,是收費的。一個商家選擇接受哪些支付工具,就跟從哪家工廠進貨,到哪家平臺銷貨一樣,是一個商業(yè)利害選擇。

實踐中,多數(shù)商家會接受支付寶和微信,這是對它們的市場地位的認可或者說“屈服”,但不等于說商家有法律義務或道德義務來接受“巨頭”。相反,如果每個商家要“必選”與巨頭交易,恰恰說明巨頭的市場壟斷地位固化,競爭者機會喪失,這才是更危險的市場現(xiàn)象。

商家拒絕特定支付工具,也談不上損害消費者權益。

一來,消費者沒有非要使用某種互聯(lián)網支付手段的權益。消費者有權獲得貨真價實的商品或服務,在我國境內有權以人民幣支付,在線下交易時也有權以現(xiàn)金支付,但沒有哪條法律、哪條法理能支持消費者非要使用某種互聯(lián)網支付工具的權利。

實踐中,任何商家接受的支付工具都是有限的。市場上的大小互聯(lián)網支付工具數(shù)以百計,比如美團支付在功能上也是能用于百貨平臺的,如果美團不用支付寶是損害消費者權益,那百貨平臺不接入美團支付、淘寶不接入微信支付,豈不是更該管管了?一家實體店若拒絕接受任何互聯(lián)網支付工具,豈不是侵害了更廣大消費者的權益?

二來,消費者不會因為特定支付工具受限,而實質承受幾許損害。誠然,有的美團用戶可能支付寶中余額較多,而會因此感到不便。但市場選擇本身是充分多元的,無論是另選餐飲平臺,還是把銀行卡余額轉入別的支付工具,或直接綁定銀行卡支付,在現(xiàn)有技術條件下均不困難。這不比從甲銀行卡領工資,到乙銀行卡還信用卡或還貸款更麻煩。

特定商家拒絕特定支付工具,也談不上市場被割裂、甚至出現(xiàn)“平行世界”。市場活力本來就在于合縱連橫的版圖變化。如果真覺得支付工具市場太“亂”,那思路也應該是讓支付工具互聯(lián)互通。就像本世紀初,商場要為不同的銀行卡配備不同的刷卡(POS)機,并不方便,但也沒人呼吁每家都至少得裝最大的銀行的卡機。最后是銀聯(lián)出現(xiàn),實現(xiàn)了“一卡通”,既為消費者提供了方便,也為小銀行提供了更多的競爭機會。

當然,用戶多的支付工具雖然不產生法律權利,但仍然具有市場力量。美團此舉,或許“任性”,是否對自己利大于弊,可能還需要觀察。但這屬于當事商家自身的決策。他人旁觀即可。認為市場份額大者就有權“四處通行”,是反競爭的觀點、最終也有害消費者權益。

□繆因知(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)

以上就是關于為什么要用美團支付pos機,美團拒絕支付寶的知識,后面我們會繼續(xù)為大家整理關于為什么要用美團支付pos機的知識,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!

轉發(fā)請帶上網址:http://www.tjfsxbj.com/newstwo/110231.html

你可能會喜歡:

版權聲明:本文內容由互聯(lián)網用戶自發(fā)貢獻,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,不擁有所有權,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如發(fā)現(xiàn)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/違法違規(guī)的內容, 請發(fā)送郵件至 babsan@163.com 舉報,一經查實,本站將立刻刪除。